动物中心实验室夜间安全管理规定
一、目的
为加强夜间实验安全管理,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,特制定本规定。
二、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在动物中心开展实验的所有人员。
夜间开展实验的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,还必须遵守动物中心发布的其它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。
三、实验人员职责
1、在夜间实验开展前各课题组必须向动物中心提交《实验室使用预约表》(动物中心主页――资料下载栏目),按要求填写夜间实验具体时间等详细信息。
2、实验人员务必在预约时间段内开展实验,如确需在非预约时间开展实验,须提前向动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,得到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实施。(实验室管理员:郭老师13083002891)
3、夜间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务必从安全通道离开动物中心,严禁翻窗、撬门、翻越围栏。
4、通常情况下实验人员请于21:30离开动物中心,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系管理员,切勿擅自处理。 (夜班:渠老师 13645691576)。
5、夜间严禁私自向实验室内安置、添加、转移、调换实验动物。
6、夜间实验完毕并做好清洁工作后,务必关闭所有照明灯、切断电器电源、关闭实验室门窗后离开。
7、如实验人员因不遵守以上规定而发生人身安全事故、消防安全事故、生物安全事故等,责任自负。
本规定于2019年5月29日正式实施。
安医大实验动物中心
2019年5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