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PF级动物实验室申请使用流程
1、实验人员向工作人员咨询实验过程在本实验室完成的可行性。如实准确填写《SPF实验室使用申请单》和《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申请书》。
2、申请单(书)经实验室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,经使用方科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字,交由实验室工作人员编号存档、递交安医大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,等候工作人员通知参加SPF级实验室准入培训(理论+现场)。
3、实验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、实验获批伦理审查编号后,使用方与本中心签订《SPF级动物实验合作协议》。合作协议签订后方可订购动物。订购动物需从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入、具有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的SPF级健康动物。
4、订购动物后,需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外来动物的供应单位、预计到达时间、品系、数量等信息。
5、动物到达实验室前,使用方必须预缴40%-50%预算费用,并在动物到达时提供相应批次的动物质量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等材料,实验人员方可进行实验。
6、实验过程中,实验人员需遵守本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在工作人员指导下,按规程进入实验室,每次进入实验室均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实验项目的各项登记、记录表格。
7、实验人员不遵守实验室管理和标准化操作规范时,管理人员应给予纠正和警告,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又不听从劝告者,管理人员有权告知该实验负责人,并对其进行适当惩罚,限制或禁止其继续进入实验室。
8、实验结束后,实验人员应向工作人员提供记录详实、笔迹清楚的实验室使用登记表,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在2周内向使用方提供结算明细单。在实验结束后2月内交清全部款项;超过3月不办理者,每日加收1% 滞纳金,超过6月不办理者,将在网上公布拖欠费用实验人员及其负责人名单。
安徽省实验动物中心